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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南宫28
南宫28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0日9:15-15:00。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58,844,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835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52,08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8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6,76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4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4,849,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5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8,0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760,750股南宫28,占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吴亚星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南宫28。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南宫28。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58,31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09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09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 16,12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南宫28。
同意 14,09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南宫28,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科研及集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8,844,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4,8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